水资源税试点将扩大范围 湿法机制砂石厂家注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7-05-09
摘要: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税额从量计证。

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税额从量计证。

记者近期在河北调研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发现,自2016年7月开征水资源税以来,税收收入明显增加。与此同时,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

记者还从业内获悉,国家层面将对河北的试点经验做出评估总结,水资源税试点将在年内扩围。一些地方也已经在积极准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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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 河北税收收入增加明显

201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启水资源税试点,鉴于取用水资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在河北省开展我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水资源税试点。具体而言,河北采取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河北水资源费改税之后,税收收入明显增加。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水资源税开征前五个征期,全省共有13325户水资源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计税取水量共计7.93亿立方米。水资源税收入与原水资源费收入相比明显上了一个台阶。对比来看,2015年河北水资源费月均收入0.78亿元,改革后水资源税月均收入1.43亿元。

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说,“增加收入不是费改税的最终目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破解水资源稀缺与浪费并存的痼疾,调控意义大于财政意义。改革初期收入增加属于正常现象,随着企业加大节水力度之后,税收收入会呈现出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

倒逼 节水成效开始显现

从水资源税开征半年多来的情况看,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

差别税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稳中有降,税额大幅提高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此外,用水成本增加倒逼高耗水工业企业强化节水措施。改革后,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水行业面临用水成本显著增加的压力。水资源税的征收,迫使企业纷纷加大投入节水环保设施,配备先进的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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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围 年内将增加水资源税试点

按照资源税改革的路径规划,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省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记者了解到,对河北省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将开展第三方评估,在评估完成之后,将在年内选择合适的地方扩大试点。

一位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水资源税试点的地方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正在积极做衔接和准备,争取纳入试点。费改税的核心原则还是平转,但是对于超采地下水,措施上还要有方向。他还指出,水资源费改税给地方财税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而言:“征管部门的技术配置要到位;征收地和省级各级政府利益链条要理顺,别打架;原体制和新体制要衔接。此外,费变为税之后,公共财政收入纳入统筹安排,肯定也有一个利益的再构,这个也要理顺。”

“水资源税试点扩围是很有必要的。”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记者说,水资源虽然是可再生资源,但是我国整体还是缺水国家。把水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是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的,对于优化使用水资源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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