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推进非煤矿山整治 小矿山为重点对象

来源:新法制报
时间:2016-01-22
摘要:近日,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作出了安排部署,尤其是小矿山为重点整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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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江西省部分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也有抬头的趋势。近日,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作出了安排部署。

  多地发生多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称,去年12月以来,云南、辽宁、山东、陕西四省接连发生6起较大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目前已造成32人死亡、22人受伤、4人被困井下和13人下落不明,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据了解,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和尾矿库。非煤矿山虽无瓦斯爆炸的危险,但在其他方面与煤矿无根本区别。

  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活动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是国家整体战略部署,我们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查处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果。”江西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其中,无证开采探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尤其是小矿山为重点整顿对象。《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江西省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部署,组织人员对非煤矿山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行为,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各级监管部门要采取暗察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抓好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尾矿库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回头看”督查检查中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责令整改的企业,未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对整改合格后,擅自破坏生产系统导致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严把复工复产企业的检查验收关

  记者了解到,大力推进矿山规模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矿山开采机械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和矿山安全管理科学化“五化”建设,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打非治违”责任,通知要求各地密切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责追究力度。

  《通知》指出,各地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工作,必须聘请专家开展“会诊”工作,按照专家意见整改到位后,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各地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把关,要在企业组织专家“会诊”的基础上,逐一复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产。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要在2016年3月底前,全面建立并公告非煤矿山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公告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矿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与此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矿山企业,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监管执法管辖范围,确保每一座非煤矿山都有一个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在此基础上,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奖惩机制,把责任考核作为绩效考核和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非煤矿山集中执法媒体曝光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