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盗采砂石团伙被判刑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5-12-01
摘要:11.29日,顺义法院于近日对其中涉案的12名人员作出一审判决,以苗成刚为首的盗采团伙在5个月内,盗采砂石13余万立方米,价值171万余元,因非法采矿罪等被分别判处9年半至缓刑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4月21日,潮白河河道东侧的一个盗采砂石坑(铁丝网内),面积足有五六个足球场大小 


  北京顺义木林镇附近村庄砂石盗采严重,十多年屡禁不止,去年4月10日前后,北京警方进行了一次涉及盗采砂石的抓捕行动,多人被警方带走。

  11.29日,顺义法院于近日对其中涉案的12名人员作出一审判决,以苗成刚为首的盗采团伙在5个月内,盗采砂石13余万立方米,价值171万余元,因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被分别判处9年半至缓刑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

  5个月盗砂石13万立方米 价值超百万

  该盗采砂石的团伙共有12人,最大的48岁,最小的24岁,除了3人为河北人外,其余的9人均为顺义区本地人,该团伙成员除3人外,此前均被判刑或被公安机关处罚过。

  团伙中38岁的周卫华,曾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被判刑13年,服刑8年后被假释出狱,被抓前假释考验期刚过。

  为首的苗成刚更是前科累累,他最早于200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年半,后又因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和吸毒被判刑。

  此次苗成刚因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4年4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时,又增加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个罪名。

  法院查明,该团伙自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共实施了2次盗采砂石行为,一次是苗成刚、周卫华、彭永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三人合伙在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东南路东侧盗采砂石料。

  其间,王志铜、田印水负责记账、看口,张雷、李小波、李晓锋、周龙负责看口,盗采砂石共计131198立方米。

  经鉴定,上述被盗采砂石料为建筑用砂石矿,属矿产资源,价值85万余元。

  另一次是周卫华、王志铜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顺义区木林镇贾山村西北侧一沙场内,非法开采建筑用砂石矿共计12358.1立方米。

  经鉴定,该砂石矿为矿产资源,价值85万余元。

  供述

  每次盗采都有人望风 监视执法人员

  据团伙成员交代,该团伙盗采砂石的地点都是在顺义区木林镇,之所以选择在此,是因为团伙中有3人就是木林镇的人,对当地的情况非常熟悉。

  据团伙成员供词显示,每次盗采砂石,该团伙之间都有分工,“有人在路口负责看守,防止有关部门查处;有人负责为倒运砂石料的货车开票及结账,有人提供装载机负责采挖砂石料,有人提供货车负责倒运砂石料。”

  据证人陈某证言中称,他承包了顺义区木林镇东沿头村村东17亩耕地,该处先后两次被该团伙盗挖。

  村民孙某等人也证实,为了将盗挖的砂石运送出来,团伙成员还找到其他村民借路,盗采行动大约有20天。

  顺义区对非法盗采砂石行为一直持续不断地打击,但是非法盗砂屡禁不止。去年4月10日前后,北京警方进行了一次涉及盗采砂石的抓捕行动,多人被警方带走,其中就有该涉案团伙。

  据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因挖砂是“无本万利”,一车30吨砂石能卖上千元,有的非法采砂者一个月就可获利10万元,利益驱动使得乱挖、乱采砂石的行为肆无忌惮。

  正是由于盗采者乱采乱挖,使得大面积河床裸露,严重危害了汛期河道行洪安全,并使得原本可以耕种的耕地无法再耕种。

  另案

  为争地盘

  团伙在派出所外斗殴

  由于盗采砂石获利,意味着谁占有沙坑就能源源不断地挣到钱,为了护住自己的沙坑,各个团伙之间经常发生斗殴事件。苗成刚的团伙为了护住自己的“聚宝盆”,竟在派出所门外,持刀打架。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7日凌晨2点,苗成刚指使周卫华等人在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沙坑组织盗采砂石料时,与李虎等人发生纠纷,双方互殴后,李虎被打伤头部,遂纠集多人至现场帮助打架,并报警称被人打伤将对方扭送至木林派出所。

  其间,周卫华等人又纠集李小波、彭雪冬(另案处理)等人帮助打架,李小波驾车载乘彭雪冬等人携带工具赶到木林派出所门口,与李虎召集的人员进行斗殴,周卫华驾车撞击对方人员,导致李虎别克牌轿车损毁,李小波受伤。经鉴定,别克车损毁价值为5970元,李小波损伤程度为轻伤。

  据张雷交代,事发当天,斗殴一方的人来砂坑说砂坑是他们的,并将车堵在路上,他当时正在看口,于是让对方将车开走,对方不理会,双方发生口角。

  判刑 数罪并罚 最重被判9年半

  经顺义法院审理,该团伙12人被分别判刑。

  其中,为首的苗成刚刑期最重,他因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顺义区木林镇西沿头村38岁的周卫华,也因犯非法采矿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000元。

  张雷等其他10人,因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分别判处5年至缓刑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