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整治矿山 5年后秦岭北麓剩17个采矿权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5-04-01
摘要:“从现在起,全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到2020年底前,将全市采矿权控制在17个以内。”3月31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该方案提出了“矿权数量减逐步减少有序退出”的目标。据介绍,截止2014年底,西安市全市有合法手续的矿权61个,其中探矿权21个,采矿权40个。
  “从现在起,全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到2020年底前,将全市采矿权控制在17个以内。”3月31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该方案提出了“矿权数量减逐步减少有序退出”的目标。

  据介绍,截止2014年底,西安市全市有合法手续的矿权61个,其中探矿权21个,采矿权40个。

  该办法要求,从现在起,西安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矿山开采活动,彻底改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面貌。

  矿山整治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近期目标,到2015年底前,将全市矿权数量减少的45个以下(采矿权30个、探矿权15个);中期目标,到2016年底前,将全市矿权数量减少的28个以下(采矿权19个、探矿权9个),到2018年底前,探矿权全部退出;远期目标,到2020年底前,在适度保障市场需求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将全市矿权控制在17个以内,达到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为实现此目标,西安市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产环境的矿山,一律关停整合。严肃查处以采代探、越界开采和不按开发利用方案、不按矿山设计开采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将分类整治现有矿山,坚决淘汰落后矿山。

  对现有金属、能源类矿山,以退出为主。凡资源储量接近枯竭,资源利用率低的矿山,劝其退出并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予以关闭;虽有资源储量,但开采方式落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的,给予半年宽限期促其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有资源储量,能做到采选分离,边生产边治理矿山环境的,要提升环保标准,由市县政府进行全面评估,从矿区生态环境影响,企业履行开采与保护责任,对地方和社会的贡献以及资源储量等方面进行衡量,在资源储量评估确定的服务年限后予以关闭。

  现有建筑石料类矿山,以整合压缩改造提升为主,坚决减少此类矿山的数量,对年生产规模十万方以下的采石企业全部予以关闭。户县、蓝田县、周至县,可以各布局一到两个年产百万立方米以上的现代化建筑石料矿山。

  现有其他非金属矿山,除保留个别具有地方特色的矿种如蓝田玉、水泥用大理岩等外,以退出为主,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

  政府鼓励矿权退出,并将予以适当补偿。

  编辑: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