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

来源:中国建材报
时间:2014-09-12
摘要:不久前,甘肃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以上。
  不久前,甘肃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17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3%以上。
  
  《方案》提出,总体攻坚战将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八个领域为重点,不断扩展产业覆盖面,优化推进机制,力争把甘肃省战略性信息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力争到2017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
  
  在实施总体攻坚中,甘肃将重点完成五方面的任务,即做强优势行业、做优骨干企业、打造创新平台、强化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其中在强化项目建设方面,全省将每年遴选100个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和带动性的省级重点项目进行整体推进建设,促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在促进产业聚集方面,甘肃省将加快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聚集发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在土地政策方面,甘肃省将确保项目用地。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省上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并从每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中为重点项目预留一部分指标。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按程序及时调整规划。同时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进度,缩短预审时限,对建设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项目全部占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除应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市县政府审批。
  
  在财政政策方面,甘肃省将争取中央支持,设立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科技经费比重达到30%以上。对于应当由政府提供的、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在金融政策方面,甘肃省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进行债务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到股权转让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在税收政策方面,企业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环保政策方面,甘肃省将开通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提速至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提速至20个工作日。
  

  同时,在科技、人才、开放合作及其他政策方面,均将出台鼓励和引导性政策,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