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部署全市矿山开采行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来源:安康市应急办
时间:2014-08-27
摘要:为了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事故,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保护汉江水质安全,陕西省安康市环保局决定于8月10日起集中70天时间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为了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事故,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保护汉江水质安全,陕西省安康市环保局决定于8月10日起集中70天时间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是重金属、有色金属、贵重金属矿山企业及煤矿、石材开采企业;重点检查七方面内容:一是矿山开采企业环评手续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二是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三是废水、废渣处理处置情况;四是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生态治理方案编制及生态恢复情况;六是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废水排放、监测情况;七是露天开采或超范围露天开采情况。
  

  为了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安康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区: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隐患防控措施,坚决纠正侥幸心理和消极应付现象。二是要站在“讲政治”和确保“一江清水北送”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把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四个清楚”。三要按照李克强总理“坚决向污染宣战”的指示要求,从严检查、重点整治风险隐患和违法问题,该停产的必须停产整改,该处罚的必须高限处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必须采取断电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请政府关停;对存在废水排放的矿山企业,必须对水质监测,防止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入水体。四要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管理规定,对辖区企业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情况及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要在政府或环保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