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试行对建材供应企业实施最强信用管理

来源:能源世界
时间:2014-08-04
摘要:《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郑学忠日前对该办法中设涉及建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郑学忠日前对该办法中设涉及建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题一】:为什么要对建材供应企业进行市场行为信用管理?
  
  郑学忠:质量问题不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形象。2012年度全国质量大会明确要推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重点推进食品、建材以及中小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造成建材质量问题的主要方面是诚信问题,包括建材生产经销企业和建材采购使用企业不诚信,解决建材质量问题的关键是树立诚信的建材市场环境。在北京市对建材供应企业实施市场行为信用管理,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原来的管理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十一五”以来,北京市年建筑开复工面积超过1.3亿平方米,并逐年增加,2013年建筑开复工面积更是达到2.15亿平方米,竣工面积年均4000万平方米以上,年均实现建筑业产值3300亿元,年建筑材料与设备销售额2000亿元左右,面对如此庞大的建材市场,原来的准用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政府质量监督无法实现对建材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全覆盖,迫切需要转变管理方式。
  
  二是对建材生产源头产品质量监控失效。随着我市建设“三个北京”和“京津冀一体化”规划的实施,建筑材料生产加快向周边省市转移,目前建筑钢筋及部分功能性材料主要依靠外省市供应,适应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烧结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涂料、石材等10多个建材品种生产将逐步退出北京市,北京市“建材输入型城市”的特征将越来越明显,受到管理区域的限制,无法从建材生产源头进行产品质量监控,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是对建材代理商不法行为缺乏管理手段。部分建材采用代理商销售的模式占比重较大,这些代理商品牌意识弱、质量担保能力差、经营地点不固定,假冒名牌产品销售的情况比较常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违一次法注册一个公司”,严重扰乱建材市场秩序,迫切需要规范代理商行为。
  
  四是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罚缺乏公正公平。当施工现场发现建材质量不合格,往往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按照“使用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罚,而供应不合格材料的“始作俑者”逍遥法外,客观上造成了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公。
  
  因此,对建材供应企业实施信用评价并逐步过渡到对其法人实施个人信用管理,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可对违法违规建材供应企业和企业法人形成有效震慑,也能适时提示和指导建材采购使用企业正确安全选用建材,逐步树立诚实守信的建材市场环境。
  
  【问题二】:实施信用管理的对象是谁?被管理对象有什么意见?
  
  郑学忠:建材供应企业。本市禁止施工企业向非法人组织或个人购买结构性材料和重要功能性材料。建材供应企业是指直接面向建设工程现场供应建材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建材供应合同的法人单位。其中,建材生产单位直供建设工程的,生产单位即为供应企业;采用代理销售的,代理单位即为供应企业;建设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为供应企业。
  
  在文件出台前,我们征求了有关建材行业协会、建材生产供应企业、行业专家意见,并在文件发布前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对文件的出台表示支持,特别是大型建材企业、名牌企业多年来深受被假冒之苦,深受压价竞争之苦,他们对建材供应企业实施信用评价管理的呼声最迫切;相关建材行业协会和专家对该政策的发布也持支持态度,并对政策相关条文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在文件中被采纳。
  
  【问题三】:一个建材供应企业的信用评价分是怎么评出来的?
  
  郑学忠:企业市场行为分为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良好行为信息主要通过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系统获取经营业绩信息,通过企业自行申报并经管理部门公示无异议后,获取企业受表彰、参加标准制定、科技创新和履行社会责任等信息,建材供应企业获得相应加分。不良行为信息主要是采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过程中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平台录入的供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不良行为通报信息,工程检测机构上报的建材见证检测不合格信息,建材供应企业获得相应的扣分。信用评价分值基准分为60分,每个分值的有效期为2年动态滚动,比如2014年8月1日,某建材供应企业供应不合格材料被扣不良行为信用分10分,该企业没有加分分值,则该企业信用评价分为50分,如果该企业以后没有再得到加分和扣分,则需要到2016年8月1日该企业信用分才可以恢复到60分。如果在此期间该企业还得到了其他扣分项,则在此基础上继续扣分,如果企业得分低于40分(不含),则视同该企业出现信用危机,将进入“黑名单”被限制参与北京市建设工程建材招投标资格。
  
  【问题四】:对建材供应企业不良行为扣分的分值是如何确定的?作为一个在北京市从事建材供应的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郑学忠:建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是基于诚信为基础的,其分值的设定也是按照企业不良市场行为的性质,分别给予不同的分值,因客观原因或疏漏的扣分低,属于主观故意的扣分高。如:因一时疏忽没有申报供应信息的扣2分,但是为了获得供应排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故意申报虚假信息的,扣5分;又如: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不全的扣2分,没提供的扣3分,但提供伪造质量证明文件的扣5分。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承担社会责任的法人单位,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鼓励诚实、守信用。
  
  作为一个在北京市从事建材供应的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如果供应企业是生产企业的代理商,则需要获得生产企业授权;二是在进入北京市场前,要在网上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系统将自动为登记企业授予用户名和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作为企业在北京市从事建材供应信息登记身份识别码,需要企业妥善保存和保管,不要轻易泄漏给不相关人员,当发生人员变动时,及时更改密码。如果不准备在北京市供应材料,则尽量不要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三是企业一旦向北京市建设工程供应材料,应及时通过身份识别登录建材供应信息平台,按照规定如实进行供应信息上报,一次未报供应信息的扣2分,如果2年内11次未申报供应信息,企业将可能进入北京市建材供应企业“黑名单”;四是因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计算的,建材供应企业应定期登录系统查看本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对系统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问题五】:作为一个规模和供应量较大的建材生产供应企业,可能很容易因为一些疏忽而被扣分,文件是怎么考虑的?
  
  郑学忠:原则上,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供应量多少,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供应合格的材料,申报供应信息,并对本企业合约代理商行为进行管束,因为疏忽被扣分,只能说企业管理还存在漏洞。但是为鼓励企业向本市供应合格的、高质量产品,对供应量大的企业,在该文件试行期明确的计分积分规则中,适当考虑了大型建材生产供应企业诉求:
  
  除设定企业经营业绩排名加分1-10分外,扣分分值中设定了10分的比例调剂分,即:评价得分=基础分+良好行为得分-不良行为积分-
  
  10×(发现不良行为工程数)÷(供应本市工程总数)。比如:某企业在本市仅供应了一个工程,但在供应材料中发现了不良行为,则发生问题的几率是100%,该企业被扣10分的比例调剂分;如果该企业供应了100个工程,只有1个工程发现问题,10分乘以1%,则该企业仅被扣0.1分的比例调剂分。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在本市供应材料,你出问题的几率有多大,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企业在市场上的产品质量诚信度,而不是对大型企业的偏袒。
  
  【问题六】:信用评价的结果如何应用?
  
  郑学忠:一是评价分数高于80分和低于60分的企业将在网上和招投标场所进行公示;二是逐步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材料招投标挂钩,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定的评标分数,具体办法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制定;三是对得分在8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激励,60分以下4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约谈、重点监控;四是实施通报直至清出市场,即当企业得分低于40分以及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则判定该企业出现了较严重的信用危机,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系统将自动进行报警,建材管理部门可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文件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企业予以通报,限制参与招投标,造成严重后果的,禁止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材料投标。
  
  问题七:为什么选择预拌混凝土、建筑外窗、防水材料和塑料管材管件这四种材料作为首批试评对象?
  
  郑学忠:建材产品种类繁多,对建材供应企业开展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在国内尚属首次,文件的可操作性和系统程序的成熟度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纳入试评范围的品种选取了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建筑外窗、塑料管材管件,主要是考虑这四种产品抽检合格率较高,行业协会建设比较成熟,具备一定管理基础。评价的品种和企业范围将待评价方法和系统程序成熟后,再逐步扩展。
  
  问题八】:影响北京市建材质量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郑学忠:建材质量问题,一方面是诚信问题,包括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和建筑材料采购使用双方不诚信问题;另一方面是技术问题,包括产品技术落后、建筑材料选择使用不当、标准不全或不统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针对诚信问题,对建筑材料生产和供应企业,政府应当建立建筑材料生产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并实施差别化管理,对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实施鼓励政策,对信用评价低的企业采取重点监控、约谈通报、限制参与招投标直至清出北京市场,并逐步实现与工商、质监、银行等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对接,逐步树立诚信的市场环境,“以诚信保质量,以清出促诚信”;对建筑材料采购和使用相关企业,政府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并加大对建筑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不法行为打击力度,结合对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建设主体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差别化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
  
  针对技术问题,一方面政府要根据建设工程需求,发布建筑材料技术公告、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目录,鼓励工程使用先进建筑材料,对部分特殊工程和特殊建筑材料实施有条件市场准入,以建设工程需求带动建筑材料行业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发布建筑材料使用指南和组织编制新型建筑材料产品标准、施工验收标准,纠正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选用、施工工法等方面的误区,指导设计施工单位正确选择和使用建筑材料,提高工程质量。
  
  问题九】:对北京市建材使用管理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举措?
  

  郑学忠:一是建材使用管理立法。目前《北京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已经列入2014年市政府立法调研工作计划,立法主要明确建立建材使用管理技术导向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信息公示机制;二是发布建材使用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建材使用管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建立北京市建材使用管理信息化监控平台,目前建材采购信息系统已经正常运行,建材供应系统于8月1日正式上线,至此,以建材采购信息和供应信息为基础信息源,以工程开工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工程检测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市建委执法平台处罚处理信息、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信息等为辅助数据源,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使用信息化监控系统初步建立;四是逐步完善管理机制,近年来,先后发布了第六批限制禁止使用目录、建材采购备案、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产业化部品评审、建材供应企业信用评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提升我市建材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编辑: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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