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障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浙江新出让砂石土矿可不受出让计划限制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时间:2024-02-18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为保障省以上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砂石土需求,需新设砂石土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

日前,为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为保障省以上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砂石土需求,需新设砂石土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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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策》还明确提出要确保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确保2024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2023年全年有所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政策》提出加快推动交通强省项目建设。保障省以上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砂石土需求,需新设砂石土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积极推动一批重大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计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养护工程5000公里。

《政策》强调启动浙江省铁路网中长期布局规划修编和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浙江省铁路和海铁联运网络布局,加快温福高铁等一批干线通道项目前期推进,积极打造“通道+支线+专用线+枢纽”海铁联运体系。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试点,积极探索实现路径。启动浙江省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建设规划编制,推动杭州地铁四期、绍兴地铁二期项目全面开工,加快打造互联互通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政策》指出实施“一办法一库一计划”,落实《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迭代省重大项目库,按“谋、开、建、投”四阶段分类管理。集中全省力量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用好分层分类分级协调机制,力争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推动投资完成率和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预定目标。

编辑: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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