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河砂价格下滑堪比出让价怎么办?

来源:法制周报
时间:2016-03-24
摘要:岳阳县人民政府与一家中标企业,于2014年1月3日签订了《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合同》,出让均价7.75亿元/年,但执行起来却陷入了纠纷,到底怎么回事?

岳阳县人民政府(甲方)与一家中标企业(乙方,砂石公司),于2014年1月3日签订了《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合同》(下称“合同”)。  

合同约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价款均为7.75亿元。因种种原因,中标企业并未如期交清2015年度的出让价款。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上述合同。但直到现在,合同仍未解除,也没有正常履行。

近日,有岳阳市民向媒体爆料,质疑这份合同背后,有存在违背公平正义的内幕。

合同背后到底有没有猫腻?近日,岳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一一解释。

天价合同

“洞庭湖里的砂石管理,以前不够规范。”李勇介绍,2010年之前,岳阳县人民政府在砂石开采权出让这一块的收入,一年大概是几百万元。

2010年,岳阳县相关部门对砂石开采权出让进行了招投标。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31日,岳阳县砂石开采权出让价款增至1亿元/年。

2012年,湖南省决定把洞庭湖砂石的管理归口给水利部门。随即,湖南省水利厅将相关采区委托给岳阳市水务局管理,岳阳市水务局委托给岳阳县人民政府管理。李勇说,自2012年之后,在对洞庭湖砂石的管理过程中,有关砂石开采权出让的招投标,县里不能作主,必须经过省水利厅的批准。

2013年,恰是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时期,砂石的行情较好。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砂石的出让必须经过招拍挂。”李勇说,当时省里给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每个县市的砂石开采量限定为2500万吨/年。

2013年底,相关部门组织对岳阳县陡砂坡和金盆港采区河道砂石开采权进行拍卖。“(中标企业)用7.75亿元/年的出让价款获得了岳阳县的采砂权,”李勇说,这相当于中标企业每挖一吨砂就要给政府31元,而当时砂石的市场价是32元/吨左右。这就意味着,除去成本,企业每挖一吨砂都在亏。

岳阳县人民政府(甲方)和中标企业(乙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甲方出让给乙方的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期限为三年,即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出让总价款为23.25亿元,平均每年7.75亿元。乙方在2013年12月27日前交清2014年度的出让价款;2014年9月30日前交清2015年度的出让价款;2015年9月30日前交清2016年度的出让价款。

“外面的人觉得砂石行业像金矿一样,”李勇说,7.75亿元不是一个小数字。但他觉得有问题,因为出让价款明显与市场倒挂。同时,除了在岳阳县,中标企业在湘阴县、汨罗市也有中标。

起诉县政府

根据合同约定,2014年9月30日之前,中标企业需交清2015年度的出让价款7.75亿元。但中标企业并未如约交款。

合同约定:中标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交清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价款的,岳阳县人民政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开采权。

李勇打了个比方说:“我说7.75亿元卖个杯子给他。他现在不给我钱。我就不把杯子给他。”

看起来很简单,但事实上没这么简单。

“我们要解除合同。中标企业不同意解除合同。”李勇说,随后双方进行了协商。

李勇说,在协商过程中,中标企业提出了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包括选船耽误了采砂时间、2014年砂石市场不景气、砂石计量问题等。

2015年1月1日开始,中标企业开始停产。合同双方经过协商,最终报经省市有关部门同意,将2014年度的采挖时间延迟至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17日,岳阳县人民政府给中标企业送了一个解除合同的函。2015年4月20日中午12点,中标企业停产。到目前为止,中标企业在岳阳县的砂石开采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据李勇介绍,停产之后,中标企业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岳阳县人民政府。“企业要求适用情势变更的要求,变更合同内容。”

“中标企业向法院提出了几点理由:首先就是砂石计量方式没有明确。其次,在采区内存在盗采行为。”李勇说。

因为法院没有判决,这就意味着合同还没有依法解除。

市民担忧砂石遭贱卖

在岳阳市民给相关媒体的函件中,有市民担忧砂石资源将会遭贱卖。这是因为,在合同双方协商过程中,原来出让价款为7.75亿元/年,将来拟以1.5-1.7亿元/年的出让价款出让。

对此李勇解释,目前砂石价格为17元/吨,其中挖一吨砂,挖砂船运砂船的成本是11.5元,税和其他成本大约为1元/吨。这样一算,一吨砂的利润为4.5元。这样,中标企业不同意出让价款继续为7.75亿元/年。

“协商中,我们想出一个思路,先定个基价,再根据砂石价格搞一个浮动机制。”李勇介绍。但上述的岳阳市民认为,中标企业既然中标了,就理应履行合同,风险自担,因为这是一个市场行为。

目前,法院正在组织合同双方进行调解。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