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砂石行业正在急速向规范化发展,传统积弊加上各地急于整治而造成的各种矛盾,使得砂石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问题,在砂石矿山关停整治、河道采砂治理、砂石运输管理治理、不合格产品(淡化不合格海砂等)监管、违法行为(盗采盗卖等)监管等各方面均存在特定问题。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表示“少数地方和部门转变政府职能不到位,制定配套政策不及时、不衔接、不协调,少数干部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影响了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开展一次大督查。
砂石行业相关督查重点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实施重点流域和海域综合治理;
开展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专项治理等情况;
企业偷排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问题。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监管部门执法不公、检查任性、缺失疏漏、监管不力等问题;
铁路、公路、港口以及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单位等涉企乱收费、不合理收费问题。
督查安排
全面自查。各地区、各部门于2018年7月31日前、各地区于8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实地督查。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派出督查组从2018年8月下旬起,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从9月中旬起,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实地督查。
砂石行业同仁如何参与?
点击以下链接提交相关线索与建议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