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京杭运河苏北航务管理处发布了《关于低水位期间禁止超吃水船舶进入苏北运河的通告》,《通告》显示,受连续旱情影响,苏北运河部分航段持续低于最低通航水位。为确保航道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决定控制装载吃水超过3.6米的船舶进入苏北运河。
《通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严格执行《江苏省船舶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自2020年6月15日起,对进入苏北运河吃水超过3.6米的船舶实行控制,重点对通过淮安船闸的船舶进行现场核查。
二、提请广大船员在装载货物时主动遵守吃水控制要求,已装载货物吃水超过3.6米的船舶主动进行货物减载或调整航向。
三、型深3.9米(含)以上船舶进入苏北运河的需填报《苏北运河船舶过闸申请书》,由当前船闸进行现场复核并确定船舶实际吃水,吃水超过3.6米的船舶不予放行。
四、对未如实申报实际吃水的船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扣减苏北运河船舶过闸诚信积分、中止“船讯通”服务等处理。
请广大船员慎重考虑低水位运行期间船舶装载程度,合理规划航行路线,最大限度减少营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