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明年开始 国企将纳入督察范围

来源:人民日报(有删减)
时间:2018-05-24
摘要: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介绍,生态环境部将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督察,并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

自2015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省启动试点以来,督察组相继于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分四批开展督察,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

据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介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推动解决8万余个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同时地方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一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解决的环保“老大难”问题,纳入整改方案的1532项突出环境问题,过半得到解决。

近期,刘长根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工作,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督察,并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些关键领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在总结第一轮督察工作的基础上,推进督察法规建设,将环保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断研究完善督察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督察体制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两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督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