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川市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
未来,银川市拟按照最高不超过30年的政策规定向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按照市物价局监审确定的标准(32.8元/吨)给予处置补贴,力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于2018年全面实施。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项目的投资补助,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对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依据政策获得财政补助、产品、税收减免、土地、信贷、供水、供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
制定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的相关政策。由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30%。
对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以“立项资助”、“以奖代补”、“政府贴息”等方式进行扶持。
该《实施意见》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