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造“海绵城市”2020年底前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6-07-06
摘要:在7月5日举行的河南省实施“海绵城市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郭风春介绍,按照规划,各地将在2016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建成1条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完成生态改造。

在7月5日举行的河南省实施“海绵城市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郭风春介绍,按照规划,各地将在2016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建成1条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完成生态改造。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根据河南出台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各地将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消除积水区域。结合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水系连通,严禁随意侵占填埋水体,逐步改造渠化河道、修复受损水系。加强滨水绿廊建设,实施岸坡生态化处理,建设海绵型生态水系。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建成1条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完成生态改造。

河南要求,公园绿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提升公园绿地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能力。充分利用雨水资源作为绿化喷灌和景观用水。新建公园、绿地要全部达到海绵城市标准。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海绵型城市要求进行改造,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2016年底前各省辖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县级城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

针对道路和广场建设,河南要求转变其排水方式,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纳,提高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已建道路和广场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和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广场、停车场使用透水铺装,新建广场要采用下沉式布局配套雨水调蓄设施。既有道路和广场海绵化改造随改造计划实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40%。

在海绵型小区和单位建设上,河南要求各地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铺装。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要规划建设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湿地等集雨型绿地,并配套蓄水设施,收集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各类新建住在小区和各类大型公共建设项目要落实海绵型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要同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

据了解,经过资格审核和竞争性评审,河南已经确定许昌、濮阳、焦作、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安阳等8个城市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省财政对获得试点的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滚动支持3年。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