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大气污染物排放数额低于国家标准一倍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13-09-01
摘要:随着雾霾天气引发的社会对氮氧化物(NOx)减排的日益关注,水泥行业作为工业氮氧化物三大来源之一,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并出台相关的政策标准。为响应全国环保的呼声,福建省近日出台了水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准则,低于国家标准一倍。


日前,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为提高水泥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福建省质监局、环保厅出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5/1311-2013),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为督促企业落实减排责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介绍,水泥地方标准将大幅降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中,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分别由国家标准的200mg/Nm3、800mg/Nm3调整至100mg/Nm3、400mg/Nm3。


福建省环保厅透露,为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污染行业转型升级,福建省纺织染整、合成氨、非电锅炉等行业排污地方标准也已着手制定。


为此我们希望全国各地都像福建省学习,大力减少水泥污染物的排放,为共建干净清洁的大气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