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公开征求机制砂行业管理办法意见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01
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行业管理,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江西省抚州市发改委发布《抚州市机制砂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机制砂行业管理,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江西省抚州市发改委发布《抚州市机制砂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率先制定了十六条机制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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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指出应依据科学规划、统筹部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策引导、有序推进四大原则,明确到2025年,全市机制砂产能不超过650万吨/年。其中,天然岩石、废石机制砂产能不超过500万吨/年,再生机制砂产能不超过150万吨/年。此外,新建、改扩建机制砂项目生产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综合利用尾矿、废矿石、工业和建筑等废弃物生产机制砂项目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

《办法》还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机制砂项目的投资、生产和经营。鼓励有实力的大型机制砂企业跨区域发展,兼并重组小规模机制砂生产企业,加快淘汰、改造落后产能,推动机制砂产业由粗放化向集约化、规模化转变。

《办法》还对机制砂生产经营单位做了一系列规定,机制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机制砂产品质量负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每年办理具备机制砂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建立生产台账和检测台账,并向买受人出具产品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确保机制砂原料来源。


编辑: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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