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印发实施方案在更大范围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时间:2021-12-09
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在更大范围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近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提出在更大范围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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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直接取消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包括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丙级资质审批,以及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丁级资质审批。

在实行告知承诺方面,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依法列出经营许可条件,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质申请资料并自愿作出承诺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涉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甲级和乙级资质审批1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减轻企业负担。对“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审批材料,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资质审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资质审批”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专业类别子项,将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其余9个甲级资质的审批权限,由自然资源部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方案》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直接取消审批的,由原审批机关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机关负责依法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此外,还要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