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砂生产有何指标?广州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正式出台!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1-10-27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写并印发了《广州市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试行)》,从料源的选择与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选型、生产管理、检验与验收以及标识、储存和运输等6方面入手,对当地机制砂生产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

编者按:2019年11月,工信部牵头、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随后,各地主管部门纷纷响应,开始推动机制砂在市场上的应用和发展,以替代日益枯竭的天然河砂。

以广州为例,2021年3月,《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机制砂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提出了国资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多措并举加快形成机制砂充分供应态势、支持建设新型建造全链条一体化产业基地、推进建材集群采购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稳定重点工程机制砂供应价格、采取信用激励措施促进机制砂使用、建立并完善机制砂生产和应用标准体系、完善机制砂质量保障体系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9大任务,强调要引导市场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满足建设需求为主,2021年年底,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本地建设项目机制砂年度使用比例应达到20%。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写并印发了《广州市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试行)》,从料源的选择与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选型、生产管理、检验与验收以及标识、储存和运输等6方面入手,对当地机制砂生产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以此来保证机制砂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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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料源的选择与要求

应选择质地坚硬、洁净的料源,避免选用覆盖土层较厚、夹层含泥较多、母岩强度低以及岩石分层成片状等质量差的料源。

宜选择石灰岩、白云岩、花岗岩、凝灰岩、安山岩、石英岩、辉绿岩、砂岩和玄武岩等,也可选择河道里的卵石、矿山开采的碎石、尾矿,不宜使用页岩、板岩等料源,不得使用泥岩作为料源。

宜优选岩性单一的原生矿山岩石,单一岩性的卵石、碎石或尾矿;当料源为非单一岩性岩石时,应确认料源母岩符合要求,性能稳定,且单一岩性岩石能够成区段成规模。

用于生产机制砂的母岩抗压强度、饱和面干吸水率、碱活性、放射性核素;以及当卵石、碎石以及尾矿作为料源时,则其破碎后的砂粒压碎值等指标都都要满足相关规定。

2、生产工艺流程

机制砂的生产工艺分为湿法和干法两类,机制砂生产企业在设计时应根据多方面因素来选择适宜的生产工艺;采用干法制砂工艺时,原料含水率不宜超过5%;不同岩性、不同料源的材料禁止混杂堆放、加工和运输。

机制砂生产可采用与碎石同步生产的砂石联产工艺,亦可采用在专用场地利用碎石单独生产的制砂工艺;采用单独制砂工艺时,不宜采用单粒级配碎石生产机制砂,宜采用碎石、石屑复合投料或级配碎石投料工艺;对产品粒形、粒径有明确要求的,应增加整形环节;干法制砂要使机制砂的含水率控制在4~6%,防止离析;湿法制砂工艺应严格控制絮凝剂用量,避免其对混凝土工作性的不良影响,同时成品砂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以内。

3、生产设备选型

机制砂生产系统由给料设备、破碎设备、制砂设备、整形设备、筛分设备、除尘设备、输送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组成。

设备配置应满足给料、破碎、制砂、整形、筛分、除尘、输送、污水处理等制砂工艺流程要求,能实现清除原料所含泥土等杂质,易将岩石破碎成类球形颗粒,并使石粉含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生产目标要求。

机制砂生产设备应离采石场爆破区200m以上、离居民区300m以上,并设置便于吊装设备和日常检修的通道。

4、生产管理

机制砂生产时应对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控并处理,监控对象包括生产性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料等,并对废水处理、粉尘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减振降噪等做出相应规定。

5、检验与验收

机制砂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进场(厂)检验,产品通过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生产企业应随车提供机制砂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并应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型式检验报告。

6、标识、储存和运输

机制砂出厂时,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机制砂成品堆场(库)应根据生产方式和规模、产品规格、地形条件、堆料设备及进出料方式等条件进行设计和布置;运输车辆应达到当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机制砂厂家应制订运输管理制度,并应采用定位系统管理车辆运行,合理指挥调度。

《广州市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