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以“砂石采矿权出让改革新政背景下的投资者权益维护路径”为主题的“黄果树论坛-砂石矿山法律法规研讨”隆重举行,旨在通过经验分享、现场答疑,交流改革背景下砂石企业/矿业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论坛由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小强主讲。
范律师指出,在我国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形成新发展格局成为今后一段时间的主线,建设法治中国、美丽中国成为奋斗目标之一。对砂石行业而言,国家法律、政策推动砂石行业、砂石企业高质量发展,天然砂石、机制砂石、再生砂石等砂石产品结构将发生结构性变化,这些都是砂石采矿权出让新政的大背景。
但当下,砂石采矿权一级市场的出让公告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出让机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服务不到位;对竞买申请人的部分限制条件不合理、甚至违法;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一次性缴纳问题;存在对企业自主经营权非法限制情形;采矿权出让收益之外的费用明目多且金额较大;净采矿权出让要求落实不彻底等问题。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小强
针对以上问题,范律师对砂石投资者提出以下建议:
1.顺势而为,全面、主动、积极学习涉矿法律政策及有关砂石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强敏锐性; 2.谨慎投资,从砂石采矿权一级市场受让采矿权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3.要合理评估受让一级市场砂石采矿权与二级市场并购,采矿废石等投资路径; 4.勿触刑事底线,合规运营; 5.树立法治思维,利害关系人要依法、顺势理性维权。
值得关注的是,范律师提出了几点砂石企业/矿业在砂石矿出让改革过程中的维权方式:
(一)针对不服出让行政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
1.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出让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的,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针对出让程序违法、绿色矿山名录非法除名、被列入重大违法名单、被非法关闭、有资源储量但拒不延续等情形,应注意保全证据,巧用行政救济措施,必要时可借助检察监督路径。
(三)针对非法砂石供给问题。一方面通过曝光非法典型,督促主管部门取缔非法供应,加大质量抽查监管等措施,另一方面提升行业集中度,同时,争取跨省砂石合作。
随后,范律师就现场与会人员对工程性开采提出的咨询进行现场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