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可不办理采矿许可证 四川出台十项措施做好砂石保供稳价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1-08-09
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以切实保障全省砂石市场供应,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随着重点工程项目陆续开工投建,砂石需求不断增加,四川省部分地区砂石供应不足、价格上涨等问题逐渐凸显,引发舆论关注。针对这一情况,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印发了《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

17.jpg

1、加强砂石产能科学布局

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禀赋、供需形势、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重点在绵阳、德阳、乐山、雅安、宜宾、泸州等资源富集地区,合理布局区域性机制砂石保障基地;落实《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开展河道砂石资源勘查评价,实现采砂规划应编尽编、快编快审。

2、加快释放砂石现有产能

鼓励推动砂石企业尽快投产、达产、满产;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实施兼并重组,提升砂石企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政府主导的河道砂石统一经营管理模式;对不合法合规的企业和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

3、有序提升砂石新增产能

加快重点项目周边砂石采矿权出让进度,缩短审批时限;加强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探索推行“净矿”出让模式;将骨干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范围,鼓励引导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协同发展,支持拓展机制砂石业务;支持机制砂石龙头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培育发展采运销一体化运营的河道砂石骨干企业,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类工程产生的砂石,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允许工程项目自用;支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4、积极拓宽砂源供应渠道

在经批准的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合法采挖的砂石,不办理采矿许可证;河道内清淤疏浚和建设类工程所产生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剩余部分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处置;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加快推进砂源替代利用,增加再生砂石供给;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应用;全面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提高在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桥梁中的应用比例。

5、进一步降低砂石运输成本

积极引导砂石货源运输方式“公转铁”,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枢纽地区铁路场站作业能力,加快建设铁路集装箱无轨站,增强砂石堆存能力,提升砂石集装化水平;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

6、持续做好砂石供需衔接

建立全省砂石生产企业目录清单,统计产能、产量等信息,动态管理,定期监测分析并发布砂石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梳理公布省重点项目名单;资源匮乏地区要沿铁路干线布局砂石物流园区,加强与资源富集地区的衔接;协调用砂紧缺的省重点项目与砂石供应商签订直供合同,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7、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担任召集人,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完善工作规则,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重大事项。

8、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

统计四川省重点项目砂石需求和保障情况、砂石矿山采矿权投放情况、机制砂石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河道砂石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地方定期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9、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对重点矿区、河段、水域的巡查力度,适时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砂石溯源制度,支持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执行建设用砂有关标准;强化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的机制砂石进场质量进行抽查抽测;加快推进成立四川省砂石行业协会,强化砂石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砂石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砂石市场价格秩序。

10、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根据重点工程需要制定砂石材料供应保障方案,满足建设需求;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要加强货源和运输调度的统筹协调;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机制,实行专砂专用,由地方政府统筹启动应急保供工作。

《四川省进一步做好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十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