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 探索实施“净矿”出让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20-10-20
10月1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服务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充分释放改革创新活力,助力打造江西“四最”营商环境,10月1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服务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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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砂石骨料网了解,《通知》提出“着力化解建筑用砂市场供需矛盾”。统筹考虑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开发利用现状、环境保护要求、市场供应覆盖范围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机制砂生产项目和设置相应的建筑用石料(砂)采矿权。支持采矿废石的综合利用,鼓励生产矿山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处置采矿废石,保障机制砂生产原料的供给,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探索实施“净矿”出让。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矿业权出让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依法依规避让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与已设矿业权无重叠。通过“净矿”出让,妥善解决好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通知》强调,全省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狠抓配套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放管服”改革的“一把手”责任,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齐心协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附件:《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