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长江委召开《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启动会,会议对《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工作大纲》和规划思路、规划重点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长江委副主任吴道喜指出,规划编制要充分体现长江大保护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采砂分区规划和总量控制两个关键问题。
为规范长江河道采砂活动,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根据《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现行规划的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8330万吨,较上一轮规划共减少采砂控制总量1390万吨,其中,建筑砂料年度控制开发量为1730万吨,较上轮规划减少210万吨,其他砂石料控制年度开采总量为6600万吨,较上轮规划减少1180万吨。
时任长江委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夏细禾介绍,年度总量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长江大保护”的生态优先战略实施以及长江河势和砂石条件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