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文明确机制砂母岩、设备、质量等要求

来源:砂石骨料网整理
时间:2019-08-28
摘要:《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应用推广机制砂若干意见》正式印发。

日前,《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应用推广机制砂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该省交通建设领域机制砂推广有了明确指导标准。

《意见》要求各市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机制砂需求量做好研判,提前谋划布局机制砂应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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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建设将推广使用机制砂

《意见》要求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掌握可用于机制砂生产料源的储量、分布和岩性,机制砂生产应用纳入施工招标文件。机制砂生产应充分考虑集约化生产要求,优先采用永临结合方式。

在母岩选择上,《意见》要求在开采前表层覆盖土和夹层土应清除干净,剥离风化层,进场前应进行分拣;母料应选用洁净、质地坚硬、岩性均一、吸水率较低的岩石,母料抗压强度应大于所配制混凝土设计强度的1.5倍,压碎值指标、碱活性检测指标应符合规定要求。

在机制砂设备选型方面,要根据母料岩质、制砂工艺和产能需求选择生产机制砂球体类似度较好的先进设备,满足喂料、破碎、整形、除尘和多道筛分等制砂要求 ,具备机制砂颗粒级配调节功能;确定设备选型前宜进行设备选型试验。

加强机制砂质量控制

《意见》要求机制砂试生产完成后应进行机制砂生产工艺性试验验证,机制砂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验收,对生产专项方案进行评审,符合要求后准予生产。

施工单位应建立机制砂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过程自检,机制砂进场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原则上以每400立方米或600吨作为一检测批,对机制砂的细度模数、颗粒级配、石粉含量等主要质量指标按100%频率进行检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20%抽检频率进行抽检。

配置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宜选用I类砂;高墩泵送混凝土宜采用级配良好的机制砂或机制砂和天然砂按比例掺合的混合砂;外加剂宜选用聚羧酸类高性能减水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进行试验室试配、配合比现场验证、工艺性试验验证三阶段验证。

此外,《意见》还对机制砂的生产、堆存、质量控制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