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一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垫层碎石加工总包项目招标

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6-08-26
摘要:本招标项目为温岭市城南镇上塘村蟹钳头山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垫层碎石加工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温岭市城南镇上塘村蟹钳头山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垫层碎石加工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为温岭市城南镇上塘村蟹钳头山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及垫层碎石加工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城南镇上塘村。本项目为露天矿开采工程,年均开采石方约88万吨,共开采石方约220.19万吨,其中抛石料开挖184.19万吨,垫层碎石加工36万吨。

矿区南侧距离民房300米范围内的矿体采用机械开挖,其余考虑采用爆破作业开挖。

2.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2,384,465元。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石料开采及碎石加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具有爆破作业许可证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7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6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00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办事指南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林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3 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7.4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将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7.5 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为准,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115.29.2.37:8080)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青松

联系电话:0576-81667395 

8.2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赵顺

联系电话:0576-86109580

8.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

附件

招标文件及图纸

编辑:赵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