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砂石 半路私卖 这个船主被判5年

来源:正义网
时间:2017-07-28
摘要: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沙某诈骗案获有罪判决,被告人沙某因背信弃义非法变卖承运的砂石,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沙某诈骗案获有罪判决,被告人沙某因背信弃义非法变卖承运的砂石,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6年4月30日,李某通过微信寻找船舶,从江西省九江市一个采石场码头运输6500吨石子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沙某和李某联系,自称是“翔云1918”号散装货船的船主,可以帮助李某运输该笔货物,双方在电话中达成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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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沙某将自己的“东运2015货船改喷为“翔运1918”船号,于2016年5月6日驾驶至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采石场码头,将李某托运的6500吨石子运出。

然而,被告人并没有将承运砂石运至指定到货港口,而是怀有侥幸心理,认为托运人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在中途非法变卖给他人,获得赃款32万余元,用于自己还债。

经过鉴定,该批6500吨砂石价值人民币279000元。被告人沙某终因自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违背诚信骗取他人合法财产付出代价,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