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从未要求一刀切 反对平时不作为、检查时滥作为

来源:环保部
时间:2017-08-23
摘要: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表示,环保部从来没有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一刀切”。

1503466029.jpg

8月22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表示,环保部从来没有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一刀切”,要让守法企业不吃亏,让违法企业不占便宜。

科技日报:最近网上有一个意见,有的地方在执行污染管控方面,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引起大家的非议。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1503466130.jpg

别涛:这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大家在关注环保执法行动。中央环保督察到目前为止进行到第四轮,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环保督察实现了由监督企业到监督政府的转变,这个过程也对环境监管带来重大影响。对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实行强化督查机制,产生了积极效果,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根据环保部的调度,我们在京津冀地区发现的问题企业,至少有17多万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督企也好,督政也好,方式都是公开的,鼓励大家举报,让问题企业无可隐藏。我觉得这是好事。

对企业发生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者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也可能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之后,拖延消极,拒不整改。违法的表现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对这些行为,我们是不应该容忍的。对违法的企业,我们的法律法规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未批先建的,环保设施不运行的,超标排污的,都有专门的处罚机制。例如,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发现之后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罚款;超标排污的,可以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报政府批准后停业关闭;拒不执行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的,还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一些违法行为,无视法纪,只管自己盈利,损害了公共环境,也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一些散乱污的企业,它的环保成本基本等于零。这就导致同样一个产品,违法企业的实际成本很低,与守法企业的市场竞争是不公平的。因此,对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也可以说零容忍,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通过严格执法,使企业消除侥幸心理,同时还守法企业一个公道。让守法企业不吃亏,让违法企业不占便宜,这是法治的基本理念。环保部从来没有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一刀切”,环保部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个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第二个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我们反对平时不作为,也反对检查时的滥作为。

从法律上看,环境监管执法应该有以下三个原则或是立场:第一,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第二,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第三,即使是违法的企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这是我对“一刀切”问题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