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阳矿产资源五年行动计划出台

—— 到2020年对已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8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6-07-08
生态,矿山
日前,《陕西省合阳县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出台。

  “修复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建立矿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区,到2020年对已开采过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80%,对正在开采的矿山尾矿、废渣利用率达60%以上,矿山废水、废气、粉尘排放全面达标”。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合阳县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中获悉。

  《方案》从今年6月底起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充分发挥环评在指导产业发展、促进结构优化、推进节能减排、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布局中的第一审批权作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一定范围内新设探矿权和采矿权。

  按照《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新建矿山不得通过审批,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已建矿山,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无环评文件、矿山环评文件未经审批,不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及矿山企业,不得立项,不得发放和更换采矿许可证,未完成环保三同时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方案》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条,加大能源的清洁利用和综合利用,打造清洁能源化工产业群成为优化资源开发新格局。同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与年度治理实施情况挂钩机制。

  《方案》提出加快建立矿山环境动态监测提体系,矿山企业负有“边开采边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主体责任,还要沿河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及土地复垦约金制度,并要求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的矿山企业动用其保证金开展治理。